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6-02-23 瀏覽:2147
轉發廣東省建筑業協會“關于受理2016年度省建設工程優質獎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關于受理2016年度省建設工程優質獎申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經發出,現予轉發。
請各擬申報企業項目認真核對《通知》中各項要求,并按要求將所申報材料正式裝訂成冊,于2016年4月5日前報到深圳建筑業協會工程技術部(地址:紅荔西路魯班大廈寫字樓23樓2311室,聯系人及電話:陳工82926015),我會匯總后統一推薦上報至廣東省建筑業協會,逾期不再受理。
現將《通知》第三條“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中標通知書”要求:如項目為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請建設單位補上一份中標通知書(包括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兩家);
2、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參建單位合同復印件要求:只需要提供合同中的有效頁即可,不要整本復印(一般復印3-5頁);各項目是否要申報參建單位,其申報條件請各企業認真核對《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評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條件。
3、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要求:請各項目部向本項目質量監督機構獲取復印件。
4、《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要求:在我市已經改為《竣工備案回執》;
請各申報企業將本單位所申報項目按要求填寫好《通知》的“匯總表”后,直接將該電子文檔發至郵箱511643597@qq.com中。由我會將深圳市所有申報項目統一匯總。注:附件1 “申報表中”建造師證證號欄應填編號(例“粵ⅹⅹⅹⅹⅹ”)。
凡已經獲得深圳市優質工程獎稱號并符合《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評選辦法》的均可申報。我會負責資料的初審工作。
深圳建筑業協會 | |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