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9-01-04 瀏覽:2896
關于舉辦“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研討會的預通知
各會員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審議并原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已于2018年12月29日發布。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主要涵蓋合同效力及相關問題,工程價款結算,建設工程鑒定以及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和實際施工人權利的保護等四方面的內容,統一了各級人民法院相關審判的標準,將對施工領域合同管理產生深遠的影響。為更好地為會員單位提供法律服務,幫助相關人員理解條文具體適用,適應司法解釋(二)的新規則,及時調整施工管理方法,本會擬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領域審判員王毓瑩法官、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主任、住建部法律顧問,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起草組組長朱樹英律師等,分別從法官裁判思路和合同履約管理實務的等視角,就工合同司法解釋(二)涉及的施工合同“黑白合同”新的認定標準、多份施工合同同時無效的處理、訴前結算協議以及訴前委托造價咨詢機構鑒定的意見的認定、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主體范圍及優先受償權的放棄、實際施工人的代位訴訟,以及當前人工材料上漲的調價等疑難問題進行講解。現接受預報名,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深圳建筑業協會
協辦單位:上海市建緯(深圳)律師事務所
會員單位免費參加,參加人員填報本通知附表后,發至郵箱330917204@qq.com;
二、時間:2019年1月17日下午14:30分;
三、地點
預報名后另行通知(以短信方式發至參會人員手機上);
四、主要講析內容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
五、參會人員范圍
1、會員主管合同、法律事務的領導;
2、會員主管合同、法律事務的專職人員;
3、項目經理等項目高層管理人員。
六、有關事項
1、每家會員單位限3人以內;
2、聯系電話:于工:83193948;苗工:83462186。
特此通知!
深圳建筑業協會 | |
二○一九年一月二日 |
附:“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預報名表
單位名稱: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辦公電話 |
手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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