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發包與承包的監督管理,規范注冊人員執業從業行為,落實建筑用工實名制和分賬制管理,嚴厲打擊發包與承包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參與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298號)要求及省、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工作部署,我局決定開展2020年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惡意競標、強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通過開展全市范圍內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打擊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和注冊人員不規范執業行為,規范行業管理,凈化建筑市場,營造良好建筑市場環境,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二、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四)《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五)《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六)《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
(七)《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4部門關于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粵建規范〔2019〕1號 );
(八)《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行為管理的通知》(深建規〔2017〕4號);
(九)《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深建規〔2018〕7號);
(十)《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2019年度檢測機構資質動態核查和檢測市場行為專項檢查工作通報暨加強我市檢測行業管理的通知》;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文件。
三、檢查對象與內容
(一)檢查對象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監管范圍內的在建項目,重點是在我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存在拖欠工人工資、存在人員“掛證”、被投訴舉報的項目。
(二)核查內容
1.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肢解發包、違反法定程序發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發包的行為。
2.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
3.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或者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4.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5.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行為;專業作業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行為;專業作業承包人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周轉材料費用的行為。
6.監理單位超越資質、無資質、出借資質承接業務行為;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行為;監理單位項目人員資格及履職情況等。
7.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及其從業人員資質資格、執行建筑市場方面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情況。
8.各方主體主要項目負責人到崗履職情況,項目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農民工工資分賬管理情況。
9.檢測企業超資質從事檢測活動及轉包檢測業務行為;檢測企業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行為;檢測報告的“檢測報告標識碼”落實情況等。
四、工作安排
市場綜合執法檢查自2020年7月開始,為期3個月,分3個階段推進。
(一)自查階段(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
1.各建設單位務必按照《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行為管理的通知》(深建規〔2017〕4號)文件要求,嚴格落實建設單位負責制,強化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對建筑工程轉包、掛靠與違法分包行為的甄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的管理,開展建筑工程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核查,針對每個項目填寫《深圳市建設工程轉包掛靠核查情況報告書》(附件1),按照項目備案屬地原則報送至本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建設單位不按要求報送的,我局將予以通報批評。
2.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對本單位進行自查自糾的同時,還要督促建設項目的專業承包單位、專業作業承包單位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負責匯總本單位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及專業作業承包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自查表》(附件2)。
3.各監理單位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自查表》(附件2)相關內容做好自查自糾工作。
4.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按照《項目各單位備檢材料目錄》(附件3)認真準備受檢材料,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統一存放于施工現場備查。
各單位(項目)應于2020年7月16日前完成附件1-3所需材料,積極配合檢查工作,對不提供或檢查資料不齊全的項目,檢查組可要求項目在三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整;如三個工作日后仍未提供的,將按規定采取責令停工、省動態信用扣分以及行政處罰等執法措施。
(二)檢查階段(2020年7月16日至9月15日)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對各自監管的項目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在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各自監管范圍內的在建項目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組織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檢查時提前兩天通知項目準備備檢材料。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應將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嚴重違法行為作為檢查重點,將受到舉報、發生欠薪、發生事故、人員變動頻繁的企業和項目作為重點對象。
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應在2020年7月15日前報送一名信息聯絡員及檢查方案至我局建筑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處。
(三)總結階段
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在2020年10月15日前將本次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小結報送至我局建筑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處。主要是本次核查工作總體情況、取得成效、目前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建議。
市住房建設局對本次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對策,提煉經驗做法,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對經營活動開展較規范的單位和項目予以表揚,對不配合檢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項目予以通報批評,依法查處,并在媒體上進行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增強建筑市場執法檢查的責任感
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要充分認識建筑市場突出問題對市場秩序的破壞和對市場主體切身利益的損害。開展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工作,是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鞏固工程質量治理行動、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規范行業管理、鞏固掃黑除惡成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堅決落實行業監管部門監管責任,認真抓緊抓實各項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成效。各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做實做細自查自糾;要積極配合主管部門檢查,不得弄虛作假規避檢查。
(二)嚴厲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要本著“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對檢查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嚴格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令第724號)進行調查認定,依法查處。檢查結束后各區、新區行政處罰情況將進行排名通報。
(三)嚴守紀律紅線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工作人員和專家在本次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工作中,須做到廉潔自律、公平公正。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參加集體檢查,不得私自聯系被檢查單位或接受請托。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附件:
1.深圳市建設工程轉包掛靠核查情況報告書
2.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自查表
3.項目各單位備檢材料目錄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6月30日
(聯系人:陳錦泉,聯系電話:83788281,1354426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