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住建頭條 信息提供日期:2020-07-31 瀏覽:713
藍天保衛攻堅戰
近日,《光明區進一步強化工地揚塵管理減少道路污染的若干措施》(簡稱新版“揚塵八條”)經區政府同意印發實施,與之前六部門聯合印發的《光明區關于加強工地揚塵及泥頭車污染防治工作的八條措施》(簡稱舊版“揚塵八條”)互相補充,相得益彰,打響了光明藍天保衛攻堅戰。
某市政工程項目實行防塵網覆蓋,灑水降塵。
新版“揚塵八條”旨在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實2020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在疫情防控常態條件下做到揚塵污染防治精細化、規范化、制度化,為建設世界一流科學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更優的城市環境,不斷提升廣大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
光明區住建局聯合街道、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工地揚塵污染執法檢查。
建立“條塊結合”監管責任制
根據不同類型工地監管特點,按照“條塊結合、監管便利、責任明晰”原則,建立全區建筑工地監管責任體系。市政線性工地由各街道牽頭負責,由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對工地外道路污染和泥頭車帶泥上路進行查處,各職能部門配合;點狀工地由住建、水務、交通等職能部門牽頭負責,按照行業領域劃分實行分類監管,其中市(含市以上)報建工地由區對口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各街道配合;未報建工地由街道、城管、工務署等建設單位自行負責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全區建筑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統籌、督辦、考核。
建立重點監管工地清單
由住建部門牽頭,將基坑開挖和土石方作業階段的工地、贛深高鐵和外環高速工地、動土量大的園林綠化工地、6個監測子站周邊1公里范圍內工地、全區重要主干道等五類列為揚塵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對象。印發《光明區揚塵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工地和道路清單》,每季度動態更新,并抄送區大氣辦。由監管責任部門指派一名處級以上干部掛點負責清單中的工地,并安排人員重點巡查,原則上每周巡查頻次不少于2次。
制定“六類工地”揚塵防治標準指引
由生態環境、住建部門牽頭,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水務、園林綠化、街道綜合整治品質提升及其他工地、房屋拆除工程等六類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標準指引,對不同情況工地提出不同防治標準,建立問題發現網、整治網、執法網,指引各部門、各單位抓實抓細,提高揚塵防治針對性和效益。
強化政府項目履約評價結果運用
由工務署、城管、各街道等政府建設單位牽頭,積極運用履約評價手段壓實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參建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發揮政府項目的標桿和示范引領作用。對承接區政府投資工程的施工、監理、渣土運輸等單位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責任,被區大氣辦通報2次的,當期單項工程定期履約評價一律不得評為“優秀”或“良好”等次,并按照合同約定給予相應履約處罰(合同無相關約定的應簽訂補充協議);超過2次的,3個月內不得在光明區進行投標或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實行工地“門前三包”管理
由各街道辦牽頭,負責督促轄區內的施工企業、混凝土生產企業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要求責任企業對施工現場、混凝土攪拌站等相關場所出口兩側各200米路面實行“三包”管理,即包環境衛生、包市容環境秩序和包監管。凡未落實“三包”要求的,由街道綜合執法部門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市容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進行處罰。
推行“高頻+及時”道路保潔模式
由城管部門牽頭,開展機械化高壓沖洗和道路機械化清掃,加大道路霧炮噴淋抑塵、道路清洗、衛生清掃力度和頻次,針對光明大道、光僑路、公常路等重要主干道,全覆蓋落實每日不少于5次的清掃沖洗作業頻次,并委托專業保潔團隊加強路面監控,對發生污染的路面第一時間進行清洗,接到報告到現場清洗間隔時間不超過1小時,實時保障路面清潔。
引入第三方督查機制
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全區建筑工地開展督查,督查內容包括工地揚塵防治“6個100%”落實情況、工地“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周邊道路揚塵污染情況等,并將督查評價結果抄送區住房建設局,由區住房建設局建立“紅黑榜”,將排名靠前的工地列入“紅榜”、排名靠后的工地列入“黑榜”,每季度在全區工地安全生產暨揚塵污染防治大會上通報,同時在市、區相關媒體上進行公示。
建立通報考核機制
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對群眾投訴、上級檢查、第三方及各單位巡查發現的揚塵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地進行督辦,并及時反饋各監管責任部門限期處理。對未在規定時限內處理完畢的,由生態環境部門對工地進行通報,并同步通報監管責任單位與監管責任人。同一工地通報2次以上的,納入區生態文明考核對監管責任單位予以扣分。屢教不改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向區政府報告,抄送區督察室納入績效督辦系統進行嚴格督辦,并由監管責任部門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通過報紙等媒體公開向市民進行聯名道歉。
2019年3月,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舊版“揚塵八條”后,區住房建設局共查處工地769項次,其中下發責令停工246份、責令整改523份、黃色警示467份、掛網通報186個項目;市生態局光明管理督查通報80份。
通過最高的標準、最嚴的執法、最重的處罰,督促責任主體履行職責,起到了較大的震懾作用,取得明顯效果。其中,2019年平均PM2.5濃度比2018年同比下降11.4%,2020年前5月平均PM2.5濃度比2019年前5月同比下降18.4%。
但舊版“揚塵八條”側重于對企業的監管和處罰,未能全面調動政府建設單位和監管部門的積極性,揚塵防治效果還不夠十分明顯。為此,光明區又出臺新版“揚塵八條”,既重視對企業的監管和處罰,又明確具體防治指引,再壓實政府建設單位和監管部門責任,與舊版“揚塵八條”互為補充,相得益彰,致力于打造綠色、生態、宜居的世界一流科學城。